误会制造者,不是一个人或一群人,而是一个国家:不说其他,百年以来,单单以蔡锷和小凤仙为主角的影视剧,已经不下十部,代表作即风靡一时的《知音》(1981年)。要言之,“将军拔剑南天起,我愿做长风绕战旗”的民国传奇,可谓典型的“中国制造”。
与蔡锷相识之时,小凤仙只有15岁,搁到现在,还是未成年少女。她的身世极惨,少时因家中变故,沦入妓籍,北上南下,颠沛流离。
不比扬州瘦马,自幼被教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她未曾受过专业教育,只是粗通文墨,喜读《水浒》《三国》等稗官小说。
其年龄与知识结构,决定了与蔡锷交往之际,并无可能议论国事,参与机密;从另一面来讲,蔡锷是何等深沉与审慎之人,更无可能向一个用于逢场作戏的女子倾吐心曲。
1915年11月11日,蔡锷离京,住进位于天津日租界的日本公立医院。最流行的一种说法,称蔡锷金蝉脱壳,逃之夭夭,正是在小凤仙的掩护之下。
忘了哪部电视剧,有一幕无比动人心弦:蔡锷出逃之后,为了麻痹袁世凯派遣的监视者,小凤仙身披彩衣,独自唱戏,直至声嘶力竭,瘫倒在地。可惜,历史与哲学一般,可爱者往往不可信。真相则是,蔡锷出京,打掩护的是哈汉章、刘成禺等老同学。
11月10日,哈汉章祖母八十大寿,在钱粮胡同聚寿堂大宴宾客,蔡锷赴宴,其逃亡之旅恰从此处开始。翌日一早,他在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给小凤仙电话,约其午餐,佯装闲暇。
在他走后,哈汉章“受嫌疑最重,从此宅门以外,逻者不绝”,刘成禺、张绍曾次之;“小凤仙因有邀饭之举,侦探盘诘终日,不得要领”,不得要领,则因小凤仙根本不知情,用喻血轮的话讲,“(蔡锷)行时,小凤仙并不知其何往,则知其英雄事业与小凤仙无关也”。
顺道说一句。美化小凤仙,始作俑者,正是哈汉章和刘成禺。而美化小凤仙的工程,要点有二。
首先将其美化为英风亮节、深明大义、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的侠女,如唐之红拂,宋之梁红玉,甚至叙事之中,直接誉之为“侠”:“时蔡氏狎一侠妓曰小凤仙,明达有丈夫志,深知蔡之私隐,时为赞助筹画之。”(黄毅《袁氏盗国记》)
基于对侠女的想象与建构,美化者希望小凤仙能够坚贞不屈,从一而终,如此才不辱没蔡锷的声名:“松坡既赴滇,凤仙乃闭门谢客,不事铅华,日惟命侍儿购报纸读之,摊纸即寻滇南消息。……忽一日,检阅某报,谣传松坡战死川中,凤仙大哭失声,呕血数口。”(《蔡松坡轶事》)
“蔡既以疾殁于东京,各报附会英雄儿女之说,乃竞传凤仙自杀之事。后虽辨明其妄,而谓凤仙巨眼识英雄,痛蔡君之早死,及感念私情,必欲以身殉者,时有所闻。”(《蔡锷与小凤仙》)最后一则消息,诚可见人心惟危。
这样的美化,大抵便是逼娼为良。事实上,小凤仙从未为蔡锷守节,勿论从良。蔡锷死后不久,她便嫁给王克敏为妾(一说嫁给了东北军一位梁姓旅长),1949年,与锅炉工李振海结婚,此时她已经更名为张洗非。
侠女之外,另一点美化,则将小凤仙塑造为才女。蔡锷追悼会上,出现了两幅署名小凤仙的挽联。其一云:“不幸周郎竟短命,早知李靖是英雄。”
其二云:“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几年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倘有如此文笔,的确堪称才女。不过喻血轮指出,这都是代笔,前者出自罗瘿公,后者出自易实甫。美化工作,不攻自破。
这般苦心美化,其意不在小凤仙,而在为蔡锷增色。在男权主义的支配之下,所谓英雄美人,如同才子佳人,美人往往用来衬托英雄,哪怕没有美人,那也要制造一个出来。本可如实书写潘蕙英,为什么国人反去美化小凤仙呢?
这则隐藏了一个问题。由英雄承担大义,似乎理所当然,如果承担者换成了妓女,看似不可思议,实则效果更胜一筹。
俗话讲,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无情无义的妓女,其道德形象,与大义恰好对立,然而她所蒙大义感召,为之披荆斩棘,赴汤蹈火,岂不正印证了大义的伟力;与此同时,在大义的洗礼之下,妓女实现了生命的升华。
这样的圆满故事,历来是国人至爱。只是我始终无法祛除心头的疑虑:当大义沦落到由妓女承担,难道不是对国人的反讽和批判么,“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
作者为法律学者
(羽戈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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