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百联集团与阿里“牵手”是不是真的涉及百联股份,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实质性的影响?这些问题外界不得而知。就此,上交所向百联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其向有关股东核实本次战略合作的具体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
从百联股份今日公告的回复来看,百联集团与阿里的战略合作仍处于初步阶段,也仅限于集团层面,尚未制定涉及上市公司的具体安排。
针对“新零售”商业模式这一提法,百联股份在回复中称,“新零售”是线上线下的融合,是以互联网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领先技术为驱动的新型零售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处于提出与探索阶段。根据双方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涉及新零售商业模式。新零售商业模式尚未实际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百联集团在复函上市公司时确认,百联集团与阿里巴巴将在新零售业态、会员系统、高效供应链整合、新零售技术研发、支付金融、物流合作这六个领域展开合作。
百联股份今日公告表示,截至目前,本次战略合作六个领域不涉及上市公司,也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层面合作,目前也无计划安排。随着双方集团未来合作的深入,部分领域可能会涉及与上市公司的合作,目前尚无具体计划。
上市公司依据对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的分析,未来可能会引入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渠道,该支付方式的引入属于公司正常结算范畴,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上述未来可能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影响目前难以做出判断。
事实上,与百联集团的合作并不是阿里巴巴对线下零售的首次试水。阿里从2014年开始就与银泰方面开展020合作,直至2016年6月,阿里巴巴已经持有银泰百货27.9%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但双方展开的一些合作项目也并未取得想象中的成功。
阿里巴巴与百联集团的“新零售”合作,如何真正落地,并取得这一模式的成功,并为上市公司带来收益,这还有待考验。
市场专业人士指出,“新业务、新合作的探索对公司可能是好事,但很多投资者往往只看到其中的机会,却无视其中的风险。”该人士还强调,“概念炒作是中国A股市场的一大顽疾。这与目前资本市场整体倡导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防范脱实向虚的监管导向是截然相悖的。
监管层的及时问询也反映出这一监管态度。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投资文化和投资理念的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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