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续展迟迟未落地的敏感时期,微信支付却因业务或存违规及暗藏风险而引发关注。
月初,有媒体曝出微信支付因接入大量“二清”机构而被央行要求整改。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未按规定贯彻实名制。
对此,微信方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便回应。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从近期微信对分销平台和微盟升级方向不难看出,微信支付目前较为迫切的问题是整顿由于业务拓展接入过多代理上而产生的资金“二清”乱象,而这一问题如不妥善解决,不排除将面临更严厉处罚甚至影响牌照续展。
7月14日晚间,央行方面回复称已收到来函提及的举报材料,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自本月正式开始执行。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支付清算协会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未按规定贯彻实名制。
记者联系到王豫甲获得其举报信及相关被删的文章。王豫甲在举报信中认为,微信支付主要存在五点违规:1.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2.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3.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 4.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5.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
王豫甲指出,其测试的未实名账号没有绑定任何银行卡,也没有经过任何身份证实名验证。在测试时段,至少转了三次账、发过5次红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经其测试,微信的未实名账户仍可以收款,单日收款限额为3000元。仍可付款,对外号称日限额为1000元,但实测日限额实为2000元,次日可以继续支付。
在举报信中,王豫甲认为,《新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实客户身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其使用时发现微信支付至今根本没有落实上述法律规定和监管规定,已经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述整改的消息曝出不久,微信既有所行动。7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指出发现有用户利用微信关系链,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微信支付实施高额返现返利行为。公告称“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行为特征,本质上是以高额返现返利吸引用户参与、以新人用户资金来支付原有用户的返现返利,形成压层式资金链条。”
在此后两天,作为国内最大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盟也于7月7日发布了SDP(微盟社会化分销平台)的升级公告,宣布将通过升级限制微客推广佣金比例最大为50%,杜绝高额返利的产生。并增加商户对自由支付通道的支持,同时鼓励商家使用自有微信支付通道;分销结算改由商家自行结算,微盟提供交易结算数据,结算由商家自行结算。
据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业者透露,近年来,为了快速拓展业务,微信把支付接口开放给了太多代理商。微信支付给一级代理商开通支付接口,二者之间的合规操作在财付通平台上完成,但该代理商所发展的二三级代理或商户收付资金时,会先集中到代理商自有账户,再接入微信支付账户,在代理商层面构成“二级清算”。
事实上,微信支付此轮的触线与整改处在一个较为敏感的时期。此前,包括财付通在内的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续展已推迟2个半月,目前全部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而有消息透露,央行此次决定下重手整治“二清”乱象,从严管理第三方支付的合规问题,而在规模性整改未完成前,可能不会续发新一轮牌照。在前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从业者看来,央行正在严打“二清”乱象,7月1日又施行分类账户余额限制新规,瞄准的都是让支付回归小额快借本质,打击资金沉淀问题。
而在前述支付行业资深人士看来,在这种背景下,微信整顿分销平台的深意已经不言自明。而对已经事实接入大量“二清”机构的微信支付来讲,必须进行相关动作的整改,才能避免遭受类似处罚,妥善完成牌照续展。
(李晖 中国经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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