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600624.SH)子公司被税务机关罚款2.66亿元震惊业界。
9月 13日,复旦复华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复华药业)于2016年9月9日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 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复华药业罚款合计约2.66亿元。目前,复旦复华正在停牌核查中。
9月23日下午,《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从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2016年1月28日,该局经侦部门已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生基地”立案侦察。
上海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显示,复复华药业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收受国生基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08份,货物品名为日本产谷胱甘肽原料,数量45500公斤,金额约8.14亿元,税额约1.38亿元左右。
公司于2012-2015年期间,收受上 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7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共计468份,金额3700万元左右,税额222万元左右。
该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拟处复华药业应 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一倍的罚款共计1.48亿元左右,其中增值税罚款1.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约703万元。
上海市地税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则表示,复华药业除上述税务违法情形外,公司还于2009年-2012年期间,收受上海奇泓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0 家公司虚开的普通发票共计505份,金额约68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拟对公司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处1倍的罚款,共计1.18亿元左右。
上述两项罚款合计2.66亿元。复旦复华公告表示,上复华药业将就此进行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和申诉。
9月20日,复旦复华公告表示, 根据复华药业提出的听证要求,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于2016年9月28日举行听证。
(中国经营报记者曹学平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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