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O重启、A股回归常态的同时,资本市场制度红利也逐一释放。11月24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发布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将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根据《方案》,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层的总体思路为“多层次,分步走”。现阶段挂牌公司将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
新三板创新层的三大参照标准也得以曝光,企业满足其一即可进入创新层。从分层标准看,每套都各有深意,或侧重净利润,或侧重收入,或侧重市值。“这三大标准是并行标准,满足其中一个标准即可。”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在发布会上表示。
“维持标准的部分指标与准入条件保持一致,但在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市值等指标上,则低于准入要求。”隋强强调。
以标准一为例,其准入条件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及“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但其维持标准对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分别降低至1200万元和6%。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进入创新层,挂牌企业还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进入创新层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每年股转系统将按相关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企业可上可下。
民生新三板研究中心以2014年年报和2015年中报作为最新年度基期,经过合并计算,共有近450家公司符合创新层的准入标准。民生新三板研究中心预计,在挂牌速度迅猛态势下,预计到明年5月分层正式落地前,创新层公司数量有望上冲600家。
基础层则主要针对挂牌以来无交易或交易极其偶发且尚无融资记录的企业,还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资记录但暂不满足创新层准入标准的企业。
虽然《方案》暂未提及降低投资者门槛、公募基金入市、实施竞价交易等方面的问题,但分层设计无疑是一系列制度红利的突破口。
完善新三板股票发行制度,放开35人的限制,是新三板制度红利的另一大亮点。
证监会1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一制度的落地,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即定增”向主板IPO再次靠近。但真正打开35人限制,还需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才能实施。
放开35人的名额限制,也就是允许公开发行,为转板提供了前置条件。
(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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