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一直都是全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虚拟运营商在2013年被工信部引入电信行业,是一条意在打破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垄断的市场“鲇鱼”。
而新生不久的虚拟运营商在今年则是接连遭遇由电信诈骗带来的危机:从年初央视等媒体报道170、171号段诈骗问题明显,到近期山东女大学生徐玉玉因为电信诈骗事件而身亡,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将虚拟运营商推上了风口浪尖。
电信诈骗案发生后究竟应该向谁追责?虚拟运营商是否真如外界所想的问题十分严重?电信诈骗案为何破案困难且屡禁不止?究竟如何才能防范治理电信诈骗问题?以及电信诈骗案的发生对新生的虚拟运营商带来了哪些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近期,《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分享通信集团董事局主席蒋志祥。
电信诈骗频发在于缺乏身份信息联动机制
《中国经营报》:今年电信诈骗案受到极大的关注。分享通信作为虚拟运营商之一,如何看待电信诈骗问题?
蒋志祥:电信诈骗案发生后首先是运营商应该反省,其次所有与身份证、用户个人信息相关的部门都应该反省。电信诈骗案的犯罪链条中有成百上千个环节,如果只指责任何一个环节,其实都是不公平的。
电信企业在电信诈骗案中起到的仅仅是通道作用,而电信运营商在电信诈骗中的处境其实比较被动。虽然电信运营商有一些技术手段可以监测用户是否在异常使用电话卡,电信运营商也有能力对异常的卡号做停机处理,但其中的问题是运营商并没有被赋予这种权力,因为《电信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一,电信运营商不是政府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力;第二,电信运营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授权,很多技术手段不能随便使用;第三,电信运营商有能力对用户数据进行识别,但这些识别其实是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
电信诈骗的发生与信息的泄露有很大的关系,但电信运营商并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泄露渠道,而且从电信运营商渠道泄露的信息不多也不准确。人们在买房、买车、贷款、上学、上医院、网购的时候都会留下大量的个人信息资料,所有拥有用户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都可能是信息泄露的渠道。
《中国经营报》:从实名制的角度来看,你觉得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电信诈骗案屡禁不止的问题?
蒋志祥:电信诈骗案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从事电信犯罪的链条已经实现了联动,但是我们在治理电信诈骗的问题上还没有实现联动。在推动用户实名制,打击黑卡的进程中,我们发现应该建立身份证联动响应平台,也叫根身份认证平台。
这个平台未来就是要解决我们每一个人的几个切身利益问题:一是身份证账单,我们每个身份证下面到底有多少张银行卡?银行应该告诉我们。我们每个身份证下面到底有多少张SIM卡?运营商应该告诉我们。
当然我们更希望房管局能告诉我们有没有别人用我们的身份证买了房子;二是我们建议在以后用到身份证的时候能够及时提醒持证人,并得到确认才可以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期待有更多的公共事业管理单位参与到实名制的真正行动上来,推动实名制设备的共建共享。
目前,有专家反映,在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着部门利益、行业利益、本位思考、本位思想等问题。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数据拥有主体建立了全面的数据诱导机制,并深入挖掘每个人更深层次的隐私信息,所以导致了数据都是分散在各个数据拥有主体中,长期积累后形成有基础的企业变成数据垄断,无基础的企业数据浪费。
我们想要建立的“根身份认证平台”就是以身份证为根,以用户在各场景中产生的数据为基础构建动态身份信息,用户的全面信息都是由国家掌握,企业主或相关单位根据不同场景的需求,拥有相关信息。
而现状是我们的很多互联网公司掌握的信息太多了。比如一个人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购物,目前电商网站要求用户提供非常全面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等,而实际上电商网站只要知道消费者购买了什么商品,是否付款成功;至于应该送到什么地方,电商网站不应该知道,而是由国家“根身份认证平台”自动同步到快递公司。
当所有的信息,不是由一个企业或一个机构掌握的时候,这个时候才真正有大数据的可能与未来。如果现在的信息任何人都去搜集和管理,就变成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一些大企业,就会不停收集用户的隐私,同时不愿意分享。一些小公司的数据没有太大的价值,变成信息孤岛和数据浪费。
“根身份认证平台”应该由网信办牵头,公安部的EID仅仅解决了身份的“根”问题,而认证平台与其他网络平台的信息的对接还应由网信办来主导和协调,然后由国家对用户信息进行分层分级管理。
电信诈骗案促使虚商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中国经营报》:虚拟运营商从2013年底开始陆续获得试运营牌照,截至目前两年试运营期已经超出一年了,但是正式牌照的发放仍然没有消息,是否与虚拟运营商今年接连遭遇电信诈骗事件有关,你如何看待电信诈骗一事对虚商的影响?
蒋志祥:社会的进步就是因为质疑,企业的发展和管理的规范需要社会和媒体的关注、质疑来推动。最近我们虚拟运营商很火,大家几乎都收到了一条短信或微信“公安部提醒,最后一条是不要接170,171的电话”。
但坦率说我们被骗了,我们通过相关渠道打听得知公安部方面并没有发过这么一条信息。当然因祸得福,最近分享通信的品牌美誉度有了极大的提升,一是用户都知道分享通信是与三大运营商一样的公司,是来打破垄断的,是体现中央简政放权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一家民营企业。
二是以前我们的品牌传播渠道比较窄,除了用户使用我们的业务给朋友打电话,来电显示分享通信北京公司这种广告之外,基本上没有传播性,但现在知道分享通信的人越来越多,所以用户发展不仅没受到影响,反而有更大的发展,这一点得益于用户也变得越来越聪明,知道我们只是卖刀的,到底最后刀被用来切菜还是干其他的事情,还是取决于用户本身。
三是通过黑卡的治理,公司管理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用户价值更进一步体现,市场上的套利行为有极大的改善。
我们主要是面向集团客户,难免有些人利用我们集团客户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使一些卡流到了大市场上面进行套利。比如我们针对集团客户的129元套餐,也就是一个月129元全包了用户打电话、发短信、上网服务的各项服务。
如果一家1000多人的公司弄到了2000多张卡,其中有1000多张会流向大市场,这些卡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使用类似“呼死你”软件,通过机器每天打出成百上千个电话,由此产生的远超129元套餐的高额话费,转嫁由我们集团承担,一些人就是这样从中进行了套利,据我们清理统计,这种情况造成我们的单项亏损达到了三四千万元。
在实名制问题的重压下,我们也及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在系统上进行升级进行自动识别,如果发现是机器拨打,第二天就可以把涉嫌的号码停掉,甚至会把由这个身份证开的所有的卡都停掉。目前套利行为已经基本得到解决。
《中国经营报》:分享通信集团作为2013年首批拿到试运营牌照的虚拟运营商之一,有信心能够拿到第一批次的正式牌照吗?
蒋志祥:虚拟运营商正式牌照肯定会发放下来,分享通信集团作为行业里面的标杆企业,有这种自信能尽早获得正式牌照。毕竟分享通信集团试点运营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了,坦率讲我们各方面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们跟其他的很多虚拟运营商有本质上的差别。分享通信集团成立于2006年,我们最早是帮助运营商做各种系统,帮他们做了很多营销策划的方案,所以被行业称为运营商的运营商,在电信运营方面我们有很多的经验,是别人很难超越的。
而且我们在管理上、安全上还在不断地推进发展,比如我们推出的人脸识别,和即将推出的通过眼角膜、虹膜识别用户头像的自助发卡机器,以及我们正在和公安部联合推进的网络身份证等等。所以,正式牌照具体什么时候发放对我们分享通信集团的影响可能不大,但如果发得早对行业的影响会大一点。
要做互联网“七通一平”平台
《中国经营报》:为什么提出“SIM+”这一概念?”SIM+“与“互联网+”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蒋志祥:分享通信集团走过10年,加上我个人20多年的互联网通信从业经历,我从运营商的维度把互联网总结成3个10年:第一个互联网10年是由运营商主导的10年,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公司,培养了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第二个互联网10年是互联网公司颠覆运营商生态的10年,出现了很多OTT的业务(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第三个10年,就是今天起以后的10年,Google预测互联网将会消失,进入IOT(物联网)时代!
物联网的核心就是连接,但这与目前我们通过登录与搜索建立的连接有本质上的差别;未来的连接一定是带着大数据的连接,带着云计算的连接,带着人工智能的连接,在物联网时代,连接将重回运营商主导的时代。这是我提出“SIM+”的基础。
“SIM+”就是基于SIM卡,以SIM卡为入口,所谓“+”就是加各行各业,致力于以“SIM+”战略为依托,构建“行业+平台+终端+应用”的移动互联网入口生态链。
“SIM+”即是移动“互联网+”,因为移动互联网离不开SIM卡,“SIM+”战略,旨在对SIM卡流量入口进行流量分层、分级管理,整合SIM卡的认证、支付、位置服务、网元、网管等基础能力,聚合互联网各资源能力,构建移动互联网生态链,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提升流量价值。
《中国经营报》:分享通信“SIM+”战略要如何落地运行?
蒋志祥:“SIM+”平台第一个落地的就是“SIM+” “七通一平”,就是将互联网各种能力和资源集成在一起,使资源和规则变成标准的接口。比如你需要短信验证码的能力,流量需求,你不必要再与各大运营商再签订协议了,你通过平台按规则付费,只要有规则可循就不必再需要找关系,真正让创业者的精力放在创业与创新上面,也可以说“SIM+”“七通一平”将成为创业创新的资源集散地。
构建“SIM+” “七通一平”其实是基于我多年创业创新的“痛并快乐着的”经验。创业创新企业的核心应该是创业创新,而不是整合资源,通俗地讲“SIM+”平台就是互联网领域里的“七通一平”(编者:“七通一平”是建筑行业术语,指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
我建议“SIM+” 平台成为国家平台,把国家及社会的各种资源与能力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接口API、统一规范开放给各行各业,一点接入、全国开通、方便快捷、减少沟通成本、降低企业成本和门槛,还解决垄断资源寻租的腐败问题。希望“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强强联合,打通各种资源与基础能力壁垒,规范各种资源入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
深度 “技术+情怀”:民营企业的担当和创新
虚拟运营商是运营商市场引入民营经济的创新产物,在专访当中蒋志祥更是多次提到民营企业的担当和创新。
2013年底,虚拟运营商作为搅动市场的“鲇鱼”被引入电信行业,截至2014年底共有42家民营企业获得试点运营牌照。分享通信集团是首批获得工信部发放的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的八家企业之一。
虽然一直受制于三大运营商批零倒挂政策的影响,但虚商仍然在不断创新发展中推动自我及推进行业向前。资料显示,历经两年多的发展,虚商企业发展用户数已经达到3500多万,在2016年中国虚拟运营发展论坛上,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虚商试点两年,促进了提速降费,推动了电信行业的创新,但也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违规率很高的问题。
实名制问题发生后分享通信及时进行了处理,对未进行实名制认证的号码进行提醒或停机处理。据了解,分享通信集团发展用户超过500万,被关停的用户约占5%。此外,分享通信集团及时推出了人脸识别认证,并且还在推进眼角膜、虹膜识别技术,并且和公安部合作联合发放网络身份证。
“以前我们可能觉得自己只是一家小公司,做好自己的事情发展用户就可以了。但后来大家都来关注我们,我们发现其实我们做的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我们的思想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升。”蒋志祥谈道,很多事情很难做,但是分享通信却是一直在推动。比如“根身份认证平台”,一定会触犯很多人的既得利益,但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事。
而在电信行业当中,分享通信集团更是时刻保持创新姿态,其秉承的就是互联网行业“日思夜想早发布”的模式。在蒋志祥看来,三大运营商在互联网的创新上逐渐被BAT拉开差距,一是在于三大运营商生态过于封闭,二是缺乏互联网思维基本上没有创新可言,项目一经招标全世界就都知道了。
而分享通信集团想做成运营商的运营商,所以首先必须成为互联网化的运营商,并且与三大运营商差异化运营。“三大运营商不愿意做的,我们做;三大运营商做不好的,我们做;三大运营商不能做的,我们做。”互联网思维的创新就是一直在创新,一直被颠覆中产生的。
老板 秘籍
1 为什么要倡议建立“根身份认证平台”
电信诈骗案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从事电信犯罪的链条已经实现了联动,但是我们在治理电信诈骗的问题上还没有实现联动。在推动用户实名制,打击黑卡的进程中,我们发现应该建立身份证联动响应平台,也叫“根身份认证平台”。
“根身份认证平台”就是以身份证为根,以用户在各场景中产生的数据为基础构建动态身份信息,用户的全面信息都是由国家掌握,企业主或相关单位根据不同场景的需求,拥有相关信息。
2 为什么大数据不应由某个孤立的企业掌控?
当所有的信息,不是由一个企业或一个机构掌握的时候,这个时候才真正有大数据的可能与未来。如果现在的信息任何人都去搜集和管理,就变成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一些大企业,就会不停收集用户的隐私,同时不愿意分享。一些小公司的数据没有太大的价值,变成信息孤岛和数据浪费。
蒋志祥简介
蒋志祥:分享通信集团董事局主席、10039球学会主席、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秘书长、北京邮电大学客座教授,《分享经济》图书作者。
蒋志祥先生深耕通信与互联网行业二十余载,在智慧城市(市民主页)、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协同教育、人工智能、身份认证领域具有多年的研究及应用经验;特别是“基于身份证的多场景认证平台”独有建树,正建言国家相关部门建立“根身份认证平台”。
分享通信目前致力于以“SIM+”计划为依托,构建“平台+行业+终端+应用”的移动互联网入口生态链,不断改变人们的移动互联网生活方式,打造高品质的移动互联网生活体验。他所创办的分享通信集团,是中国唯一的大型全内资的移动互联网民族企业,集团成立十年以来,致力于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基础能力平台,服务于金融业、航空业、教育行业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2013年12月26日荣获全国移动通信运营商牌照。目前在全国200余地市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员工人数超过5万人。
(李静 中国经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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