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正面临一起由于“聚能”二字引发的诉讼。来自江苏镇江的企业认为,华帝使用自己所有“聚能”商标侵权。而且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这个“以小博大”的官司胜算很高。
江苏镇江诚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帝电器”)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华帝股份未经其公司许可在媒体、商场和广告宣传画册上用相同或类似的“聚能”商标,涉嫌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
诚帝方面目前提出的诉讼请求中暂定赔偿金额是200万元,但不排除将会根据被告方具体侵权情况而变更增加赔偿金额。
华帝股份品牌总监兼新闻发言人罗斌则认为,华帝任何产品的商标都是“华帝”而不是“聚能”。他说:“聚能只是一种功能和卖点,不是商标。华帝没有故意去使用‘聚能’二字作为商标。”
“聚能”是什么?
公开资料显示,“聚能”商标由第三人于2003年8月5日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2006年1月14日正式成功注册,专用期限2016年1月13日。镇江诚帝电器有限公司经合法受让于2013年12月4日拥有商标专用权,受让后广泛使用了商标。
2014年上半年,诚帝电器发现全国知名家电企业华帝股份在公司网站、商场展厅、广告宣传画册、影视广告及产品上使用“聚能”作为其标志后认为其涉嫌商标侵权。随后诚帝电器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在未得到回应后,诚帝电器起诉至法院。
原告方委托律师江苏正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华帝股份虽于2011年也提出了“聚能”商标申请,但最终被工商部门驳回无效,因此不享有“聚能”商标所有权。
实际上,除了华帝生产有“聚能”字样的产品外,还有多家家电企业的产品亦标有相同字样。诚帝电器今年已经起诉了多家企业。”
罗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诉还没有开庭,华帝正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华帝认为,这家企业是在镇江,而起诉地点则是在常州,所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正常的,也是华帝的权利。”他强调说,“聚能”是一个产品功能的描述,是一个产品的卖点,“我们没有主观故意去使用‘聚能’这个商标。”
一审结果或年底揭晓
对于华帝股份的公开辩解,丁斌则认为华帝其实在拖延时间。“对方知道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但是他们就是要拖延时间。”他说,目前华帝股份方面正在就“聚能”商标对他们提起“撤三”申请。
所谓“撤三”是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丁斌说,华帝的辩称说“聚能”是聚集能量的意思,而不是将其当作商标使用。但是事实上早在2011年,华帝就两次以“聚能”二字向工商部门申请商标,但是都被驳回。因为该商标早已被注册。
匿名的行业资深人士认为,诉讼的结果对华帝品牌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华帝的商标和品牌并不是“聚能”而是“华帝”。“聚能”是个产品名称,不影响主商标认知。而华帝聚能灶的产品特性也会让消费者产生独特认知。即便以后不使用“聚能”这个名称,也不会对华帝产品带来影响。
丁斌预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将于本月确定。如果二次驳回被告申请,那么一审将仍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一般会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正常情况下不会晚于今年12月份结案”。
“我们判断华帝方面如果败诉十有八九会上诉。”他说,这种小公司起诉大公司的案例很有可能成为家电业内的商标侵权案件经典案例。
而罗斌则说,华帝公司法务部已经做好了积极应诉的准备。
(孙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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