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晓光 石丹
ID:BMR2004
来自广西的王强,自称是有品有鱼的一名“见习顾问”。公开资料显示,后者是小米有品旗下的社交驱动型精品生活会员电商平台,于2019年4月正式上线。
在“双11”结束不久后,王强花了396元在有品有鱼上购买了一个创业礼包。从此他成为了有品有鱼的会员,享受“自购省钱”、“分享赚钱”、“畅享包邮”、“专属折扣”等诸多权益。
他透露,有品有鱼为他提供了一条诱人的上升通道,即见习顾问、推广顾问、高级顾问,级别越高所获得的物质回报就越丰厚,而要想升级需要满足一定的“裂变”用户数量和销售额。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套多级分销体系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传销。此前,与之模式相似的云集就曾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案”被浙江杭州滨江工商罚款958万元。
有品有鱼是否会重蹈云集的覆辙呢?
“做社交电商的那么多,为什么选择有品有鱼?”
“因为有品有鱼是世界500强企业小米公司旗下的社交电商平台,公司实力强大,品牌知名度极高,我们去推广这样的平台会非常简单!”王强自问自答到。
不止是王强,在《商学院》记者接触到的多名推广有品有鱼的见习顾问或者推广顾问中,他们不约而同的都拿小米作为背书,那么小米究竟与有品有鱼是怎样的关系呢?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小米有品有鱼商标,属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即大众熟知的上市公司小米。在有品有鱼的APP中,也提到有品有鱼是“小米旗下的社交驱动型精品生活会员电商平台”。
“有品有鱼是依托小米生态链体系,用小米模式做生活消费品,将小米的‘极致性价比’延伸到生活家居领域的方方面面,同时基于会员电商机制,将入驻商户的返佣及返利代付给产生购买与分享行为的会员,实现会员自购省钱,分享赚钱。”有品有鱼的APP这样介绍。
在小米官方给记者的回复中,也称有品有鱼是小米有品旗下的会员制精品电商平台,隶属于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为入驻平台的商户对接、撮合专业的推广公司与消费者。
与云集的模式类似,有品有鱼采用的S2b2c模式。简单来讲就是,由S(Supplier)大供应商,帮助小b(business)商家,销售商品给c(customer)顾客,S和小b共同服务c,供应链和工厂则直达消费者。
有品有鱼总经理马晨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品有鱼的供应链体系还是依托于有品。“小米生态链产品是有鱼平台上众多商品的一部分,平台中还有非常多第三方合作企业所提供的优质商品。”他解释。
站在有品有鱼另一边是推广公司,他们手握推广资源,可以帮助有品有鱼进行社交裂变。在王强的介绍中,他所隶属的非凡团队就是有品有鱼的合作的推广公司之一。
作为平台方,有品有鱼试图为供应链企业和推广公司搭建起有效通路,并提供物流、客服、品控等全方位的支撑,让双方的需求都能够得到最大化的满足。
然而在推广的过程中,有品有鱼也引来了巨大的争议。尤其是王强口中所说的多级模式,使得有品有鱼在快速获得客户的同时,备受“传销”的质疑。
11月25日晚8点,王强组织了一场直播,在一个将近百人的微信群里,分享嘉宾是据称是有品有鱼的全国第二位高级顾问。在对方的描述中,在接触到有品有鱼之后,自己从一个互联网小白成为月入10万的“金领”。
近乎每天,王强都要组织这样的活动,分享嘉宾除了介绍自己的高收入外,也会着重介绍有品有鱼和小米关系,以及选择成为有品有鱼会员的原因。
这是王强进行社交裂变的一种方式,尽管群内应者寥寥。现如今的他依旧只是一名见习顾问,享受的权益包括分享或者自购普通商品可以获得3%-30%的佣金。此外,每销售出一个创业大礼包可以获得100元的奖励。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天能拉到3-5个新用户,再加上销售业务的提成,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9000元-15000元。然而,见习顾问只是这座金字塔的最底端,要想实现跃升就必须拉到新用户、增加销售额。
在见习顾问之上的是推广顾问,李琳就是其中的一员。她向《商学院》记者透露,要想成为推广顾问需要直推15个会员,团队规模达到50人。
除了自购或分享有3-30%的商品返利的管理奖外,推广顾问的权益还包括直接推广一个会员奖励150元、团队见习顾问推广一位会员奖励50元、团队见习顾问任意消费一单奖励20元、团队见习顾问消费累积200元奖励40元、可以拿团队商品利润的30%、平级推广顾问团队销售一个会员获得20元礼包以及平级消费利润8%等。
在这座金字塔的最顶端,是高级顾问。记者拿到资料显示,高级顾问的每月的收益可以达到96000元。李琳向记者透露,要达到这一层级需要直接拉到15个推广顾问,并且团队规模达到1263人。
高级顾问具体的收益来源包括直接推广一个会员奖励180元、平台买东西或分享别人买东西获得3-30%的商品返利、团队见习顾问推广一位会员奖励80元、团队见习顾问任意消费一单奖励20元、团队见习顾问消费累积200元奖励40元、团队商品利润的30%、团队推广顾问推广一位会员奖励30元、推广团队任意消费一单奖励20元、平级团队每销售一个会员礼包10 元、平级消费利润2%等权益。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有品有鱼刚上线一个月GMV就突破了1亿元。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奕欣律师对记者表示,传销的主要特点主要有“交入门费”“发展下线获利”、“多级分销,按团队计酬”等。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则告诉《商学院》记者,传销主要有两个构成要件,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这也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其二是计酬要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则表示,事实上,关于传销,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行政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很大区别,商业行为即便被认定为《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活动”,也不一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因此,社交电商平台要从商业模式上规避传销的刑事风险相对容易,但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不被视为传销,具有很难的操作性。”方超强说。
赵占领表示,如果有品有鱼真的采取拉人头获利、多级分销,以及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裂变获客,被认为是传销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不过,小米方面则向《商学院》记者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有品有鱼为电商平台,商户入驻后直接销售商品,而不是商户的采销渠道,所以不存在分销,所有商品的订单都是由终端消费者购买,平台物流发货,不存在所谓的‘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多级的情况。”小米方面回复到。
对于多级计酬,小米也予以了否认。“有品有鱼是严格按照CPS(按推广业绩付费)模式,入驻商户给予个人与企业推广用户推广服务费,每个订单产生的推广服务费只有一个收款主体。 ”
小米还称“网络上流传的所谓制度解读,并非有品有鱼平台制度,我们也与各推广公司进行了相关了解,各个推广公司均制定了以团队推广商品销售额为导向的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推广团队管理的绩效工具,流传的制度与各推广公司的实际制度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有品有鱼的后续发展,《商学院》记者将持续关注。(文中王强、李琳均为化名)
本刊记者沈思涵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商学院》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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