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刘健正式出任中海油集团公司总经理。一上任,他就必须面对4年前的一笔环境欠账。8月10日,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再次因为渤海湾溢油事故成为被告。
中海油在8月10日收到青岛海事法院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针对溢油事故提起的公益诉讼的应诉通知书。该诉讼针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绿发会认为: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被告在渤海海域的蓬莱19-3油田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总溢油量可能达到7070吨,污染海域6200平方公里。国家海洋局将之定性为中国迄今最严重的海洋生态事故和漏油事故。
“这还不是问题的重点”,绿发会认为,渤海湾溢油事故之初,被告刻意隐瞒事实,采取的只是一些临时性措施。在国家海洋局提出的“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确保不影响环境敏感区”的要求上没有兑现承诺,在清除海面溢油和海底油基泥浆工作上没有达到要求,致使污染严重扩大。
而且,2011年6月3日,蓬莱19-3油田就已发生泄漏,直到一个月之后的7月5日,国家海洋局通报漏油情况时,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居然没有任何信息披露。中海油方面曾对外表示,该工程由合作公司康菲石油负责具体实施,言外之意,负有直接责任的是康菲石油,而中海油只是协助解决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中海油是控股单位,它既然享受着51%的收益和监管职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是完全连带责任”,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表示。
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中,除了工程方遭遇天价索赔,英国BP更是遭遇400亿美元索赔,因此濒临破产。
绿发会明确表示,渤海湾溢油事故发生已有四年,被告一直未采取任何措施用于渤海海洋环境修复,生态污染仍在持续,导致溢油污染更加向海洋的深度、广度扩散,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绿发会主要诉求点是被告实施科学的渤海生态修复方案,出资设立渤海生态修复专项基金,对溢油事故所损害的渤海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以使渤海湾生态环境达到溢油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
最高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马勇认为,中国绿发会诉讼事实准确清楚,是一次很好的公益诉讼法律尝试。“藉此契机,希望国内的相关组织、律师、媒体一起来共同推动国内公益诉讼法律和机制的完善”,马勇表示,第三方污染、损害评价机构、公益组织、民事诉讼和索赔机制都是建设重点。
(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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