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主张东北企业提前退休分流人员

鹰巢VOL65 2016-05-23 2094 0

随着东北经济重要支撑的能源价格始终低迷,东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同时,由于地方财政吃紧,企业经营困难,民生问题也愈发凸显。

    

“他们(东北国企员工)当年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包括煤炭、原木、石油、人才。”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我们要管的民生的事情,这些是要中央出钱。”

    

此外,由于一批僵尸企业将面临破产清算,安置职工一事也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发改委:不主张东北企业提前退休分流人员


民生拨款向东北倾斜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这是继2003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之后,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并提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东北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近两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新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在国家陆续推出振兴东北的政策的同时,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原副主任宋晓梧撰文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他表示,“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职工进入大规模退休期,2014年辽、吉、黑三省养老保险赡养比分别为1.9∶1、1.7∶1、1.4∶1,远超过全国3∶1的平均水平。”

    

由于民生问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因而在地方财政遇到苦难的同时,东北亟待中央财政的支持。

    

“他们当年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包括煤炭、原木、石油、人才。”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我们要管的民生的事情,这些是要中央出钱。”

    

他解释道,“东北一些城市发展困难,我们要关注他们,为他们解决一些问题,民生的问题,转移支付的问题,包括环境生态的问题。”

    

“市场和企业存在的问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要明确分工。但是作为竞争性的市场,要由地方政府承担。”他补充道。


不支持东北企业提前退休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同时,另一项改革也在进行,即被认为是供给侧改革内容之一的去除僵尸企业。

    

曾有报道称辽宁省“活不起”也“死不成”的国有僵尸企业为830户,它们一无有效资产、二无生产经营活动、三无偿债能力,只留下人员和债务包袱。这些企业涉及职工16.5万人,而其拖欠各类债务的具体数额,则无从统计。

    

按照人社部的规定,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得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于僵尸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一直是困扰地方政府的难题。

    

周建平向记者表示,企业有了《破产法》,工人有《劳动法》,所以我们不主张提前退休,但是企业里面有一些接近退休年限的人,这些人认为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比较差,主要通过养老保险的方式解决。

    

他补充说道,“但这不是退休,此外,对于特别困难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但是我们不提倡,因为会加大社会养老的负担。”


(索寒雪  中国经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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