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制度下最突出的矛盾一是产能过剩、二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的利益不均衡,缺乏竞争,企业活力不足。
而改革后最大的变化是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以跨区域竞争、政府放开定价,在产销矛盾得到解决的同时,盐业企业即将进入一场“淘汰赛”。
10月9日,作为新一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配套文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价格;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至此,食盐行业政府定价、区域垄断的格局被打破。
“说我们垄断全国市场实在有点委屈。目前中盐全资及控股的省级公司只有8家,很多省份盐业公司并不是中盐所属企业。”赵利根表示。
作为中国盐业行业唯一的央企——中盐总公司的市场地位承载着历史渊源。食盐专营制度可追溯至26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其目的是增加税收。这种专营制度形成的垄断归为国家垄断,通常被视为一种合法的垄断。
1949年之后,大陆地区继续实行专营制度,由国家统一安排食盐生产、销售,但盐业系统内部构成及隶属关系几经变化。
中盐的前身是中国盐业公司,成立于1950年,直属中央贸易部(后改为商业部)管理,经营华北、华东、中南三大地区的采购、调拨、运输、销售等业务。
中盐的市场地位与其行政地位有关,它接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对全国食盐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计划编制,但据了解,去年开始中盐已不再制定计划。
但中盐的产品并非销往全国各地,公司布局也并未延伸至各个省份。
“目前我们的市场份额大概不到20%,全国许多地方还没有中盐品牌的食盐销售。”赵利根解释道。
多位不同地方的盐业公司负责人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当地市面上销售的盐均为本地品牌,部分地区的原料可能来自中盐。
然而,诸多改革举措背后,食盐业专营制度本身并未动摇。据了解,全民补碘是食盐专营制度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食盐补碘是个捷径,但从来没有科学补碘。”跟踪盐业官司15年的律师邹佳莱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1996年5月,为消除碘缺乏病,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办法》,成为当代食盐专营的主要依据。
“全民补碘计划”实施以来,虽然加碘带来的碘缺乏病消除效果明显,但另一种担忧认为,强制补碘会引发另外的病症增加。中国医科大学原校长滕卫平的相关研究显示:缺碘引起的甲亢基本消除,但碘过剩导致的甲状腺疾病正在增加。
各地虽然有无碘盐的销售店,但其数量之少、购买不便等问题总被诟病。
邹佳莱认为,碘盐现在市场价6000元/吨,而海盐、井矿盐等价格只有约200元/吨,强制加碘有利益因素干扰。
邹佳莱还指出,工业盐与食盐生产并无差别,盐业公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监管缺失,用食盐冒充加碘盐、工业盐当做食盐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
但盐业系统的人则强调工业盐多含有氯化钠之外的有毒成分,与食盐标准不同,一旦进入餐桌危害较大。
前述地方盐业公司人士表示,加碘盐和无碘盐现在是差异化供应,高碘地区以无碘盐为主。
而反对盐业专营的人士表示,是否加碘应基于卫生部门的全面调查,区别对待,不应该让食盐加碘成为专营借口。
(裴昱 中国经营报记者)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