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15年的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正在逐步逼近收官阶段。按照国务院对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经向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将于2017年结束。
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已经被作为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尝试和探索的主线。
“在试点开展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确定了试点将于2017年全部结束。”5月25日上午,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一次,只不过是部里面的高级领导,再次向我们强调了这个时间节点。”他说。
他所指的改革试点,即“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下称“三块地改革试点”)。 其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二是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三是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全国人大授权和国务院的工作安排,33个试点市县和地区,遵循每一个试点市县开展三项试点中一项的方式,进行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多次国土资源系统的内部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高级领导均向地方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改革步伐,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届时,国土资源部将汇总形成“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有关报告,呈送国务院。
对于“三块地”改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一直十分重视。在该项目工作启动之初,国土资源部实际上就设立了“三块地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三块地改革的有关方案审定,工作推进等方面的工作。
实际上,国土资源部一直对试点地方施压,要求深入推进“三块地改革”的试点工作。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一位高级领导对试点地方政府提出要求,鼓励在坚持正确方向、坚守改革底线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目前,对于“三块地改革试点”的主旨思路已经基本形成完全共识。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高级领导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关键,是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在此前国土资源部拟定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即提出了包含此项内容的设想。彼时,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将着重于两个重点,一是“研究探索界定‘公共利益’的方式和途径,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同时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二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为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在天津、唐山、沈阳、杭州、武汉、长沙、佛山、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部署开展了征地制度改革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部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继续将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一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改革试点成果,并限期提交有质量的总结报告。二要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做好征地制度改革等相关试点工作,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
“部里面传达的精神是,修法的工作会同步进行,从而提高整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和效率。”前述地方国土资源厅的内部人士称。
(李乐 中国经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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