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启动住房体制改革将近20年之后,旨在“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的“二次房改”终于进入实质阶段。
1998年,国务院颁布23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第一次房改拉开徐徐大幕。
此后将近20年间,遵循第一次房改划定的基本路径,中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口径、住房保障、城市居民基本住房及其居住条件改善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变化,2009年,即有14位专家联名上书,表达“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是作为2015年的一项改革工作提出的。所以,在2015年要启动相关的工作。”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
目前“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住建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会同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在工作正式启动之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中央部委,都将参与其中。
不出意外,对商品住房消费、住房保障之间的关系进行准确界定和适当调整,以适应当前住房消费市场、住房保障领域工作的新变化,是该方案十分重视的方向所在,其目的在于既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又能使市场规律在住房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去投资化、去杠杆化,确保住房的基本属性,这个方向没有变,但是现在包括决策层在内,都在试图寻找一条既能保证住房消费市场平稳发展,又尊重认可居民通过市场手段改善居住条件需求的路径。”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而这将对当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选取的政策口径,产生现实性的影响。
除此之外,在“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初期研究准备中,住房保障体系的重新调整,也被列为重要的内容方向之一。一旦这一方向的内容最终得以确定,则意味着中国住房保障基本体系的构成,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和调整。
以前保障性住房品类繁多,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后来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以及半保障性质的自住商品房,以及共有产权房等,这些种类将在未来进行削减,比较理想的状况是,分为租赁型保障房和销售型保障房,在销售型保障房中,贯彻‘共有产权’的思路。
“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也将对一些制度创新的可能予以讨论和回应。例如,住房储蓄银行即有望进行论证,如果形成共识,将确定具体的实施路径和目标。
除此之外,作为住房消费重要支撑的住房公积金的用途,监管等内容,也将在方案研讨的过程中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作为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基本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在今年完成。
(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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