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全面移交国土资源部

鹰巢VOL43 2015-11-23 2737 0

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全面移交国土资源部


在地方不动产权籍登记、管理职能正在紧张整合之际,国家部委之间的有关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的职能整合已经全部完成。与土地、房屋、海域、林地、草场等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职权及其相关数据库,已经全面移交整合至国土资源部。
  

11月6日,国家海洋局向国土资源部正式转移交付海域、岛屿有关不动产产权产籍登记资料,并将产权、产籍的登记管理技术平台与国土资源部并网实现互联互通。
  

此次国家海洋局移交的有关数据包括自2002年至2015年9月底、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登记现状数据共706宗,包含约4.7万条数据和3200多个图片,确权用海面积约8.5万公顷。除此之外,国家海洋局将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移交至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
  

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与房屋有关的不动产权籍数据的职能划分。此后,国家林业局又向国土资源部移交了林地、草场等有关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质运行,在国家层面已然没有障碍。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不同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能划分、信息保密、数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沟通、衔接、共享问题,就一直为各方所关注。由于事涉敏感,职能整合等一度进展缓慢。
  

为了完成相关领域的职能和数据整合,国务院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在另外一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领域,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文件,对与房屋有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划分,进行了明确——交易环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房屋产权信息整合至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交易数据与产权数据实时联通。
  

不动产产权产籍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真正难点在地方,尤其是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根据国务院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2015年年底之前,地方尤其是市县一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截至2015年8月底,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市县为105个,占须整合职能市县级政府的1/3。作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认为这一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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