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重申了中国将要在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在会前媒体吹风会上,中国气候谈判代表解振华表示,中国争取在2017年开展全国性的碳交易,并称顶层设计和相关立法都在推进中。
针对全国性碳交易的顶层设计,总量确定、配额分配、在交易之前如何核查交易量和排放量等等,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中国目前已经进行了7个碳交易试点工作。“要想形成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全国7个试点各自为政、市场互不相通,是无法统一碳市场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曹明德表示。
在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二氧化碳并没有被认定为污染物,这意味着无法利用这些法律来规范它。与碳和碳市场相关的,目前仅有2014年底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各试点城市、地区自己出台的暂行办法。而各个试点的暂行办法对纳入范围的企业标准设定、配额分配方法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比如湖北省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广东省规定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工业行业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5000吨以上的宾馆、饭店、金融、商贸、公共机构等单位为控制排放企业和单位;深圳市则规定任意一年的碳排放量达到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业主都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
各试点地区中,只有深圳、北京和重庆通过了地方立法,对排放单位的约束力相对较强。在违约处罚方面,天津处罚力度最轻,仅使用限期改正和3年不享受优惠政策。其他试点地区虽使用了不同程度的罚款措施,比如处以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款,但惩罚力度有限。
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在研究起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应对气候变化法》的草案制订也在进行中,作为上位法,对碳交易等减排手段的内容加以规定。
碳交易体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就是金融。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机构的参与可以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现成本最低的减排途径。
总体来看,当前碳市场的交易主体还都是控排企业,除了履约时的刚性交易之外,大多数企业对配额的日常管理和交易仍然缺乏必要的认识,碳资产长期放在账户上不动。北京环境交易所碳交易中心主任王阳认为,只有赋予碳配额更多的金融属性,才能让控排企业意识到参与碳市场不仅仅是碳排放权的买卖,更是获得资金的重要手段。
碳价格是直接反映企业减排成本的指标。当前,北京和深圳的碳价较高,在40元/吨左右,而其他5个试点多在10~20元之间。
配额分配非常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欧盟是目前全球第一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被认为是碳排放制度建设最先进的地区。但是第一期发放的免费配额过多,随后发生的金融危机导致经济不景气,供过于求,碳价急剧下跌,从每吨30欧元跌至每吨5欧元。根据世界银行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的报告,欧盟的碳交易减排机制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能源交易市场。中国国内的多个研究机构认为,中国碳交易市场规模将在1000亿元以上,并且在2020年之后达到万亿元的规模。
(李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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