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准入门槛”的进一步降低,中国新能源车市或将迎来真正的“跨越式发展”。
日前,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0日起,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将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而对比此前《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也放宽了对企业研发基础的要求。
业内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正式进入与传统汽车制造平行的“单独管理”轨道,获益者将不仅有此前不具备生产资质的地方中小型汽车制造企业,而且也包括了非传统汽车制造企业,比如互联网企业。
根据此前《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等限制要求。目前,这一规则在《规定》中已转变为“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将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除此之外,对比此前《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也取消了“具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这一硬性规定,并将此条改为“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
当然,“准入资质门槛”降低也并不意味着车企可随意加入新能源制造领域,《规定》关于企业的本质及能力要求并未降低。比如根据《规定》,新建电动车企业必须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具有整车试制能力,自行试制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等等。
此外,新建企业产品还需满足一次充电续航里程不得低于100公里,0至50km/h加速小于5秒及最高时速大于100公里等技术指标(此前两个指标皆为80公里)。另外,这些企业还要拥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体系。
事实上,进入2015年以来,汽车行业已呈“环比有所下降,同比呈小幅增长”状况,但新能源车市场却保持着迅猛发展态势。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3.83万辆,同比增长173%;累计生产5.36万辆,同比增长近3倍。
工信部部长苗圩早已发出呼吁:“传统汽车生产企业由于受思维惯性、技术路径依赖和现有资产拖累,很难有积极性发展新能源汽车。政府要创造鼓励竞争的环境,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进步。”
有业内知情人士表示:“有些本打算与车企联合造车的互联网企业,或将于新政落地后考虑独立发展新能源车。其将告别‘借壳生产’时代,只需符合《规定》要求,即可独立生产。”
(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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