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市场流动性的“定向宽松”政策,在几经讨论定案后,终于进入实际实施阶段。已经向市场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来自国家开发银行,总额为30.4亿元人民币。发行日期为8月10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名称为开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第三期)。
此前,开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发行两期,但均不是以棚户区改造贷款为基础资产。此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分为优先A-1、优先A-2、优先B和次级档,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优先档加权期限分别为0.43年、1.67年、3.39年,中标利率分别为3.5%、4.05%、5.4%,认购倍数达1.59倍。
棚户区改造安置有“补砖头”和“补人头”两种安置方式。前者意指通过住房实物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后者意指通过货币化的方式,对拆迁户家庭直接进行补偿,由拆迁户家庭在持有货币补偿的情况下,进入住房消费市场,通过购置住房解决安置问题。
按照国务院工作安排,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已陆续入局棚户区改造及其货币化安置领域。下一步,仍将有大量以棚户区改造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向市场发售,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流动性定向宽松。
在国开行发放的棚改贷款中,有相当比例被用于货币化补偿安置,客观上起到去化房地产市场存量的目的。
在此之前,国务院确定了规模庞大的棚户区改造计划。根据国务院的工作安排,2015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58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
住建部内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已开工517万套,基本建成425万套,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69%和88%;完成投资约77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389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580万套的67%。资产证券化的闸门打开之后,对其意义无疑十分重大。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货币化安置补偿的比例。这些省份包括陕西、四川、湖南等省。陕西的货币安置补偿户,已从最初的比例不足3%提高到目前的34.9%;四川成都中心城区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比例,已从2012年的53%提高到去年的70%以上;湖南湘潭的棚改货币安置率则高达80%。
(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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