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交通部和各地交通部门近期陆续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于7月21日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一系列政策意味着高速公路将会长期收费。
据媒体测算,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延长10年,将会带来将近4万亿元人民币的收入。公路经营企业表现出极大的支持,称其“符合大多数人利益”。
收费公路亏损被看作是此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调整的主要原因。交通部2015年6月份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积建设投资总额61449亿元,债务余额38451.4亿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3916亿元,支出5487.1亿元,收支缺口达1571.1亿元。
参与了浙江交通部门座谈会的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表示,官方一直强调收费公路是亏损的,但从来没有公布过详细的收支账目,公路建设成本确实越来越高,但招投标和运营过程的行贿受贿、政府车免费通行等隐形成本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延长收费年限的前提应该是收费公路管理制度化和透明化。
参与交通部座谈会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表示,对于物流企业和城际客运企业,高速公路如果长期收费将增加他们的运营成本,尤其是城际客运企业,其行车线路都是经过政府审批的,该经过哪条高速就必须得经过,没有选择,所以这些企业经营压力更大。
物流沙龙联合创始人、oTMS副总裁潘永刚表示,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包括道路通行费、燃油费、人力成本以及车辆耗损费等,其中道路通行费占比大约在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肯定会增高。物流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上处于弱势,一旦价格转嫁不出去,只能是降低自己的利润甚至亏损经营。
“两年前交通部还表示对于到期的收费公路必须停止收费,这令行业内欢呼雀跃,但现在又要放开收费年限限制,政策的反复令大家很失望,我们没有一个强大的力量参与到政策制定的博弈中,也觉得非常无奈。”潘永刚表示。
河南长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长龙建议,应该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经营者为用路者提供错时收费的服务,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孙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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