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劫到了:专车数量或受地方政府管控

鹰巢VOL36 2015-09-28 17705 9

生死劫到了:专车数量或受地方政府管控


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办法》拟对参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专车”)运营的公司、车辆、司机做出具体要求,并将专车数量的管控权交给地方政府。

  

《办法》是由交通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制定。据多次参与政策讨论和征求意见的专家透露,《办法》要求,从事专车行业的平台公司需获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专车司机需获得上岗证,车辆需获得营运证,私家车需要把车辆属性变更为营运车辆。

  

根据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这意味着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主,如果将车辆属性登记为营运车辆,私家车使用年限将从不受限制变为最多使用8年时间。再从保险看,私家车的保险费很低,营运车辆保险费相对比较高,因为营运车辆不仅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乘客负责。

  

滴滴专车司机刘师傅表示,一辆出租车才几万块,而自己的车20多万,有些专车价格更高,如果变成营运车辆,8年强制报废,那谁都不愿意把自己的车当专车用了。“出租车是24小时营运,大部分专车都是一个人开,出租车行业每年都有大量的政府补贴,这些都是专车运营所不及的。”

  

据上述参与政策的专家透露,专车的数量由各个城市地方政府来决定,一个重要的考虑条件就是交通便利化程度。比如过于拥堵的城市,就应该更多引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约租车的投放数量。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办法》规定,专车运价须高于出租车定价的50%。”多位参与政策征求意见的人士均表示,没有见到过上述规定。

   

此外,《办法》还拟要求专车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办法》规定,以私人小客车合乘为名义,实际上却提供运营服务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各类专车和快车数量已经近千万。在深圳、西安、杭州等许多城市,专车数量已经远超传统出租车数量。业内估计,超过90%的专车由私家车组成。

  

北京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表示,整个出租车行业都期待着《办法》能够尽快落地,因为现在专车没有任何监管,许多私家车通过挂靠租赁公司进入专车市场,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这对出租车来说是不平等竞争,这样下去肯定会影响行业稳定。未来,出租车和专车在价格、服务等方面拉开层次,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儿。

  

(孙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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